遗嘱,是自然人用来处理其死后财产归属的法律文件。只有订立一份有效的遗嘱,才会按照遗嘱人的意思实现财富传承。
立遗嘱的前提是,遗嘱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,要年满18周岁、精神状况正常。
二、不同类型的遗嘱的订立要求
1、自书遗嘱
需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内容,签名,注明年月日。
2、代书遗嘱
由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,其中一人按照遗嘱人的意思书写遗嘱内容,其他人见证此过程。遗嘱人、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在遗嘱上签名,注明年月日。
3、打印遗嘱
由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,既要见证电脑里输入的遗嘱内容是遗嘱人真实意思,还要见证遗嘱被打印出来,确保同一性。遗嘱人和见证人在遗嘱每一页签名,注明年月日。
4、录音录像遗嘱
由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。由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,同步录音录像。录音录像要清晰,连续,能看清、听清。遗嘱人、见证人须出镜表明姓名和身份,以及年月日。
5、口头遗嘱
由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,只能在生命垂危的情况下订立,一旦脱离了危险,口头遗嘱无效。
6、公证遗嘱
由遗嘱人委托公证处办理。
三、不同类型遗嘱的优劣对比
1、自书遗嘱简便易行,推荐订立。最有可能发生争议的是:自书遗嘱的真实性。在诉讼中,可能会对遗嘱笔迹进行司法鉴定。
2、公证遗嘱,推荐订立。要想推翻公证书难度极高。
3、口头遗嘱,基本上不会被法院认可,不推荐。
4、代书、打印、录音录像遗嘱,这三类遗嘱的关键是见证人,见证人不能与继承人存在利害关系,可以由遗嘱人的朋友担任。这三类遗嘱,订立的要求比较高,稍有差错,就会导致遗嘱无效,不推荐订立。或者建议,在订立这三类遗嘱的同时,再订立一份内容相同的自书遗嘱。